美东时间6月29日,最高法院就学生公平招生诉哈佛大学校长和院士一案作出裁决,经历9年拉锯战的“平权法案”终于落下帷幕。
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哈佛大学以及北卡大学招生过程中运用学生种族的政策做出判决,以6比3压倒性的意见,表示种族不应该运用到任何美国大学招生过程中审核学生的材料,进而促进教育公平。
尽管判决已出,但大众对于该案的讨论依旧沸沸扬扬,此结果是否能对亚裔学生群体带来的实质性好处,暂时还是个未知数。在今天的文章中,美国专业私校升学机构丽格教育美本团队,和大家分享本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当下关注此事件的各界人士对于胜诉的想法。
平权法案背景
据CNN报道,该案的核心为: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诉哈佛大学在招生过程中使用了“非法的种族平衡政策”(unlawful racial balancing)。该政策使得非裔与西班牙裔学生受益,而伤害了亚裔申请者。
哈佛大学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招生时会根据每个申请者的情况进行评估,甚至在有些时候会把种族当做一个加分项,因为多元化的背景对学校实现教育目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新闻摘要
Newsweek报道截图
最高法院今天发布了一项重大裁决,称平权行动和在公立/私立大学的大学招生中使用种族作为一个参考因素是违宪的。
这两个案件以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为中心,由爱德华·布鲁姆的保守派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录取组织”提出。
支持平权行动的人在裁决前表示,减少或完全消除种族作为招生因素的裁决将在整个高等教育界引起连锁反应。
哈佛大学也针对该案判决做出申明,申明如下(部分):
6月29日,最高法院就学生公平招生诉哈佛大学校长和院士一案作出裁决。法院认为,哈佛大学的招生制度不符合《民权法》第六章所体现的平等保护条款的原则。法院还裁定,学院和大学可以在招生决定中考虑“申请人对种族如何影响他或她的生活的讨论,无论是通过歧视、灵感还是其他方式。” 我们一定会遵守法院的判决。
我们今天写信是为了重申一个基本原则,即深刻和变革性的教学、学习和研究取决于一个由不同背景、观点和生活经历的人们组成的社区。这一原则在今天和昨天一样真实和重要。持久的价值观也是如此,它们使我们以及每一个伟大的教育机构能够追求教育创造性思想家和大胆领导者、深化人类知识以及促进进步、正义和人类繁荣的崇高使命。
胜诉真的能改变亚裔学生在美本申请的劣势嘛?
美国的新闻媒体也对该案进行相关分析:
一个方面,有人认为这个是保守党胜利的信号之一。美国高等教育里面的Black American (黑人群体)以及 Latino (拉丁裔)会随着这个政策不断减少,而白人学生和亚洲学生会在高等教育里面取得压倒性的人数比例。
另一个方面,也有评论指出,这个政策也是在逼着美国的高等教育做出改革,如何真正招收多元化的学生群体,而不是把一群外貌看起来不一样,但是经历、思考方式都一致的人招到一个学校。
另外也有评论指出,美国高等法院的这个决定看似是对亚裔学生的支持,实则是亚裔学生作为挡箭牌的一种政治手段。在这个操作下,也有亚裔的评论员担心,这样的政策和过程有可能突出亚裔和其他少数族裔的矛盾,进而激化亚裔进入高等教育的难度 。
当然比较中间的分析,则是普遍把问题的指向高等教育机构本身。因为这些机构里,尤其亚裔国际学生比较喜欢申请的机构基本都是私立学校。该政策的确会造成一定影响影响,但不会说是颠覆性的。所以,虽然结果对于一部分亚裔学生来说是一个Win,但是对于亚裔国际学生来说其实可能影响不大 。
以上分析来自New York Times 以及 Wall Street Journal
案件影响
目前美国很多高校纷纷表示会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面修改自己的招生政策,在遵守最高法院的判决的同时坚守学校的信念,不论后续的影响如何,该案的胜诉,象征着亚裔学生群体争取合法权益和公平性的阶段性胜利迈出的一大步,是值得所有华人家庭共同庆祝的喜讯!